1、一个人撤回离婚申请带哪些资料
1.若要撤回离婚申请,务必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与结婚证的原件。
2.通常情况下,需要向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,明确表达出撤回离婚申请的意愿。
3.婚姻登记机关会对递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仔细审核,在确认所有信息无误之后,便会办理撤回手续。
假如离婚申请已经处于公告期内,那样撤回申请就需要在公告刊出的那一天起的60天之内,由撤回申请的人向公告送达文书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书面申请。
4.当办理完撤回手续后,之前的离婚申请就等于从未提出过一样,婚姻关系会继续维持存续状况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因为各地的实质状况不同,具体的需要或许会存在差异,所以建议大伙提前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咨询。
2、撤回离婚申请需携带什么法律资料
撤回离婚申请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30日内,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》,并将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与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(联)》一并存档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,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不需要额外携带特殊法律资料,仅需按上述规定步骤办理即可。
3、撤回离婚申请有什么法律程序需要
撤回离婚申请,需视状况而定。若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、领取离婚证前,夫妻双方可以一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30日内,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》,并将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与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(联存联联)联联》一并存档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,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撤回离婚申请是一个严肃且需要小心对待的事情。当大家知道了撤回离婚申请的详细步骤后,也应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细节差异。譬如不同区域对于撤回申请的时间规定、材料需要等可能有所不同。假如在实质操作中,你对撤回离婚申请的具体步骤、不同区域的特殊需要或者后续婚姻关系的影响等还有疑问,不要烦恼。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依据你的具体状况,为你提供更精确、详细的解答,叫你在婚姻大事上不再迷茫。